请考生注意: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不再接受推免申请----09年9月22日
热忱欢迎国内各重点大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接收类别、专业和名额
接收类别包括硕士生、硕博连读生和本科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能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资格的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原则上应是全国重点大学,或者就读专业的教学科研实力在国内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3.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必须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
201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
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确认无误后签字,由就读院系及学校教务部门签字盖章。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
3.专家推荐信2封(
下载表格)。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5.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6.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7.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包括我校推免生)于
9月30日前 登陆网上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个人自述等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
A4纸打印,于 9月30日前 直接寄(或送)达拟申请院系所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务秘书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阅。
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2.学院(系、所)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向获得接收资格的申请人发放《拟接收函》。
3.获得接收资格(仅指硕士生和硕博连读生,不包括本科直博生)的申请人,须到所在院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必须在11月底前寄送到我校相关院系所。逾期不能提供的,将取消接收资格。
获得本科直博接收资格的申请人须到所在院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在11月底前寄送到我校相关院系所。逾期不能提供的,将取消接收资格。此外,须参加我校2010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五、其他
1. 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2. 获得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 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 复试费100元。
6. 本校推免生必须获得内推资格方可申请,必须提交网上申请(含4+2生)。
7.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