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圣才考研网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招生简章

2010年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04-14 15:10  共人浏览[] [] []
  一、招生专业、类别
  2010年我校共有10个博士专业和27个硕士专业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类别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和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两类,均属国家计划外招生。
  二、报考资格和手续
  1.报考资格
  (1)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的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其中报考MBA专业硕士的考生需本科毕业3年以上或专科毕业5年以上。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需具备的条件是:①获得大专毕业证书2年以上;②提交代表性学术论文2篇。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需具备的条件是: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②提交代表性学术论文2篇。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者须事先向我校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才可报考。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报名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铜锣湾摩顿台 5 号百富中心16 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3. 报名手续
  考生只限填报我校一个专业,报名时考生须凭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版二寸照片二张;学位、学历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持国外文凭,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币。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名费。
  考生如要求通讯报名,应事先与报名点联系妥当后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阶段
  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初试须应试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二门业务课(报考MBA的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研究生各门课的分值为100分,总分共300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各门课的分值为外国语100分,业务课各150分,总分400分(其中MBA的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满分为300分)。初试的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时间为2010年4月中旬。
  2. 复试阶段
  初试合格者,由我校通知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下旬,具体地点由我校确定。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由各院系自行确定,硕士生复试的专业综合知识参考书目见附表。
  四、录取和入学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定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学校报教育部和国务院港、澳、台办公室备案,并通知报名点。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直接函寄考生本人。
  新生于9月报到入学。新生报到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和学位
  硕士生:全日制学习年限为两年至三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自费兼读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博士生:全日制学习年限为三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在授课期间,研究生每学期均须到我校集中学习。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授予相应学位。
  六、学费标准
  博士生学费总额为30000元(人民币),硕士生学费总额为24000元( 人民币),MBA学费为58000元(人民币),法律硕士学费为30000元(人民币)。学费可按学年交付,首次于入学报到前付清。
  七、管理
  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部和学生所在院、系分工负责,其他管理工作由学校对外文化交流学院负责。
  八、其他
  1.新生入学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须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一年。台湾地区新生还应办妥途经香港返回台湾的再入境手续。
  2. 学业结束后,应返回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原居住地。
  3. 已经在内地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内地供职的港 、澳、台人士,如欲报考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按内地高等学校招收内地研究生的办法报考,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政治理论课。
  
  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
  http://yz.cueb.edu.cn/yz
  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83951759
  校内地址:新行政楼340室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金台里2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65976356
  校内地址:1号楼227室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17日